摘要:好笔杆子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投票入股合同范本(优选33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好笔杆子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投票入股合同范本(优选33篇)》。
投票入股合同范本 第1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参股投资拟成立______企业管理公司(暂定名,名字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公司的成立:
1、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公司,系多人参股公司(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现股东为不特定的多人。乙方为志愿加入。投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所占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二、乙方投资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所占股份比例
投资人:________的出资额为(币)________万元,占总股份的______%;该款应打入甲方账户:
账户名:____________,开户行:___行银______支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公司章程。
三、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
五、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起诉。
六、本合同投资各方各执一份,共壹拾二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票入股合同范本 第2篇
合伙人1、姓 名 ,身份证:
合伙人2、姓 名 ,身份证:
合伙人3、姓 名 ,身份证:
经三人友好协商,达成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团结一致 、共创辉煌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家装、工装设计及施工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人民币元,所占股份比例 合伙人,出资人民币元,所占股份比例合伙人 ,出资人民币 元,所占股份比例 %
(二)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
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所占
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60天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 此处隐藏37060字,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