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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医师承合同范本 第1篇
(一)推动中医学长学制教育改革。深化中医学“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探索中医学专业本硕博贯通培养。支持中医药院校与其他高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鼓励浙江中医药大学试点探索中医学九年制人才培养,合理确定长学制学生招生规模和培养类型。推动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效衔接。(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分别负责)
(二)推进中西医结合教育改革。加强高层次、高水平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探索“西学中”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新模式,鼓励攻读中医专业学位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参加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分别负责)改革传统“西学中”项目选拔培养机制,合理制定年度培训规模,考核遴选临床基础扎实,具备较强学习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的西医人员,委托中医药院校进行中医临床思维和中医经典理论的系统强化培训。严格培训标准,强化结业考核管理。(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分别负责)2023级起,中医药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高职临床医学专业要开设中医基础等相关课程。(省教育厅牵头)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应接受必要的中医药继续教育。(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
(三)大力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支持医学类高职高专院校做强做特中医药专业,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中医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扩大中医护理、中医康养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支持中医药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培养中草药种植、中药炮制、中医养生、老年护理等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员。扎实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加强中医药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建设,促进书证融合,培养培训中医药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分别负责)
(四)探索招生方式改革。适度扩大中医药类专业“三位一体”和高职提前招生数量。支持高校将中医药传统文化、中医特殊技能等纳入“三位一体”招生面试和研究生复试考核内容。鼓励高校积极采取措施吸引优质生源报考中医学类专业。统筹需要和可能,合理确定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逐步增加中医(全科医学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扩大基层定向培养中医专业学生规模。(省教育厅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配合)
湖北省中医师承合同范本 第2篇
考中榜医考为您解答: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医诊所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或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二)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2017)》;(三)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四)符合环保、消防等部门的相关规定;(五)得到周边利益相关方认可。第六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第七条 中医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二)中医诊所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法人机构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四)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五)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及周边利益相关方意见的情况说明;(六)消防应急预案。备案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情况,并对其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找考中榜李老师
湖北省中医师承合同范本 第3篇
我也想知道,请先辈指导一下吧。~~~
网上只在“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里找到一点点:
第十一条 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
(一)采取理论学习、跟师学习的形式。以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为主,辅以学习中医经典理论著作等。中医经典理论学习采取自学研修与参加各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师承人员要熟悉《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并学习与掌握1部与指导老师专业密切相关的经典著作。其中,在3年跟师学习中的临床实践应不少于40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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