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好笔杆子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公建私营养老院合同范本(推荐5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好笔杆子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公建私营养老院合同范本(推荐5篇)》。
公建私营养老院合同范本 第1篇
(一)租赁经营内涵
租赁经营是指政府将公办养老机构的场地及设施租给民间组织或企业使用并收取租金的经营方式。
这种方式中,政府有权规定机构的经营方向和目标,民间组织或企业负责机构的经营管理,并向政府缴纳租金。
在租赁经营模式中,民间组织或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获得使用养老机构场地和设施设备的特定权利,但是机构所有权仍归政府。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场地及硬件设施的维护责任,营利不用按比例分给相关政府部门。由于要定期缴纳租金,对于承租方而言,如果机构不能实现营利,就要面临亏本运作的风险。
(二)相关案例
湖北枝江市社会福利院通过租赁方式实现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枝江市社会福利院是一家公办社会福利机构,于1997年动工兴建,2000年7月投入使用,工程总投资400余万元。最初几年,该机构面临着老人入住率低、房屋设施闲置、管理水平低、服务质量差、单位效益低等问题。
2002年,为了有效地解决养老社会福利服务供需严重失衡的矛盾,枝江市社会福利院着手探索福利院的体制改革,实行“一院两制”的管理模式,即将院内一部分公寓楼对外租赁经营,一部分由社会福利院经营。
后来又将福利院整体租赁经营,实现公建民营,营运市场化的发展路径,使公办福利机构走向市场。公建民营后,先前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渐解决,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枝江市社会福利院租赁经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条件,严格招标程序。为确保福利院有序运营,民政部门设立专人负责对福利院运营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对资产归属、租金缴纳、利润分配、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公建私营养老院合同范本 第2篇
(一)“一院两制”内涵
“一院两制”是公办养老机构通过招标的方式将部分场所和设施租赁给民间力量进行市场化经营,从而使公办养老机构内部同时存在两种经营主体—公共部门和民间部门,以及相对应的两种经营方式—公共部门直接经营管理的公营机制和民间部门采用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民营机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路径。
在“一院两制”下,公办养老机构整体的国有资产属性保持不变,民间部门只拥有其中一部分场所和设施的经营管理权,公办养老机构使供养老人与自费老人分区入住,并通过对外租赁方式对自费老人区域实行市场化运作的模式。
“一院两制”在对公办养老机构实施部分民营的同时,保留了原有的公营部分,公办方(公营部分)与民营方(民营部分)在业务上既有竞争关系,又有合作关系,形成一种公私混合经营状态。
所以,“一院两制”不仅是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在“所有权-经营权分离”层面的合作,还包含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在业务层面的竞争与合作;“一院两制”不是完全的公建民营,也不是纯粹的PPP,在一定意义上,它是对公建民营和PPP的一种创新。
(二)相关案例
南京市某社会福利院隶属于市民政局,系全额拨款公办养老机构,经过2006年改扩建,床位由原来的400张增加到1330张。
项目改扩建完成后,受人员配置不足、开办资金短缺、运营资金不到位等因素影响,新建床位一时难以开办,造成大量床位和养老资源闲置。
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在南京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南京市某社会福利院以《^v^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出台为契机,在2013年开始酝酿公建民营,通过公开招募综合评审的方式先后引进两家民营养老机构,转让530张床位的经营权(其中A护养院240张、B护养院290张),依托公办养老机构的资源优势,联手推出“一院两制”的组团式养老运营模式,合力打造体制多样、机制灵活、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模式。
公建私营养老院合同范本 第3篇
文章摘要:完整的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合同应包括如下内容:一是服务内容;;从合同内容上看,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合同以民营方根据合同约定经营养老服务机构,政府方支付服务报酬为主要内容;
原标题:完善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合同制度的要点
…… 此处隐藏2242字,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