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好笔杆子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南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推荐5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好笔杆子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南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推荐5篇)》。
南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第1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保证基建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基建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进一步明确基建资金使用程序,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情况下,简化财务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基本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任务与基本原则
第二条 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筹集、拨付使用基本建设资金,保证我校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核算、决算监督和效益分析工作;加强工程概预(结)算、决算管理,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条 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专款专用原则。基本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效益原则。基本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造价,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学校基本建设资金管理部门要认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办事,严格控制基本建设各个环节,千方百计降低工程造价。
第三章 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与领导
第四条 基本建设资金由财务处和校园建设管理处共同管理,基建财务管理机构设在财务处专项资金管理科(以下简称“基建财务”)。
第五条 学校主管基建工作的副校长领导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工作,协调基建资金用途。
第四章 基本建设资金的筹措
第六条 基本建设资金由校园建设管理处和财务处分别负责筹措,财务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处和校园建设管理处要积极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争取基建经费,从社会各方面多渠道筹集基建资金。
第七条 国家预算内基建投资和其它专项基建投资的申请手续由校园建设管理处按照教育部等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
第八条 社会赞助、市场融资等社会性资金用于我校基本建设的,由校园建设管理处组织筹措。
第九条 银行贷款用于基本建设,由财务处协调组织。
第十条 学校自筹资金用于基本建设,严格实行预算管理。校园建设管理处每年10月底之前根据下一年度基建投资需求和上级可能拨款数目,提出下一年度自筹基建资金需求数,报财务处。财务处根据学校财务总预算,研究下一年度自筹基建资金规模,报学校领导批准后,下达给校园建设管理处。校园建设管理处在学校确定的当年自筹基建资金总规模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将资金分配至各基建工程项目。
第五章 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 基本建设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学校有关部门要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基建计划使用、管理基建资金。我校年度基建计划由校园建设管理处为主、财务处协助共同编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上报教育部。
第十二条 基本建设资金实行合同管理。基建财务要严格按照基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管理、支付基建资金。基建工程合同、设备和材料采购合同一般由校园建设管理处根据招投标的结果主持签署。校园建设管理处签署的合同正副本、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校园建设管理处公章)均须交基建财务,作为付款的依据。
第十三条 基建工程项目的总投资由校园建设管理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基建计划负责控制。财务处根据已经批准的年度预算按时下拨自筹基建资金。
第十四条 国家预算内基建投资和其它专项基建投资一般通过建设银行直接划拨,财务处应在资金到帐3日内通知校园建设管理处。
第十五条 基建工程在办理决算手续之前,总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必须经过审计处审计。
第十六条 基建项目的合同付款条件,一般应在招标文件中说明。特殊情况由校园建设管理处与合同方商议,在合同中明确。
第六章 基建项目合同的主要控制指标
…… 此处隐藏9599字,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